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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值班领导制度(试行)
2017-05-02 14:28 计财处 

一、为了加强干部培养、增强服务能力和提高工作效率,试行值班领导制度。

二、值班领导包括处级、科级干部以及其他纳入培养计划的人员。

三、值班领导按周或月履行职责,办公室制定值班计划表。值班表可根据需要调整,原则上值班期间值班领导不得请假。

四、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全权代表计划财务处,对所有事务首问负责、先行处理、先行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需要处领导签字或者处务会决定的事项由值班领导签字后报处领导或处务会。

五、值班领导可以组织处内各项活动,安排处内工作,相关科室应全力配合。

六、值班领导可以代表计财处参加学校各类会议、可以带队参与外单位相关交流活动。

七、值班领导不作为实职岗位,不额外享受其他待遇。

八、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应恪守职责,积极锻炼。每周或月值班领导要在处务会上就本周或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年终值班领导要参与处内干部述职,专门就值班心得进行交流。

九、值班领导值班期间不积极履责,给部门和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应积极指导、帮助改进和提高;值班领导值班期间超出职责范围或不按规定程序履责,给部门和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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